索 引 號: | 11640100010085810C/2022-00580 | 效力狀態: | 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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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機構: |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| 成文日期: | 2022-10-22 |
責任部門: | 中共銀川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| 發布日期: | 2022-10-28 |
各縣(市)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為深入貫徹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全面清理和規范市級部門行政職權,打造更加科學合理的權責清單制度體系,按照“職權法定、簡政放權、便民高效”原則,結合法律法規的“立改廢釋纂”,對2021年公布的市級權責清單進行動態調整,經銀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審定,決定取消調整行政職權事項192項:新增98項(因法律法規修改而新設的職權事項),取消69項(因法律法規廢止、修訂導致職權無法律依據),刪除20項(因行使主體或行使層級發生變動),調整職權類型5項(因法律法規修改使行使方式發生變化)。決定公布37個部門保留行政職權事項3618項(與2021年相比增加9項),其中行政許可185項、行政處罰2585項、行政強制141項、行政檢查242項、行政確認61項、行政征收18項、行政獎勵94項、行政給付18項、行政裁決14項、其他類別260項,對應責任事項26691項,追責情形38520項;決定公布《銀川市市設權責清單》126項(行政許可1項、行政處罰86項、行政強制6項、行政給付3項、行政檢查3項、行政確認1項、其他類別26項)。
現將市本級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結果予以公布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,切實做到“法無授權不可為,法定職責必須為”。
市級部門(單位)權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,其調整、變更由部門(單位)根據法律法規的“立改廢釋纂”和市級部門(單位)職能職責調整情況提出意見,經市委編辦審核、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,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并向社會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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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銀川市市本級各部門權責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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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銀川市人民政府
2022年10月1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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